
今天我们如何了解国史
钱穆写《国史大纲》的时候,特别在书前提醒读者,其中一处说:“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,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。”他还强调“否则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国史,不得云对本国史有知识。”
钱穆的本意是要当时的读者对中国历史不能简单否定,不能把自己国家的历史说得一无是处。钱穆完成本书在抗战期间,他对读者的忠告,在当时有特殊意义。后来我们经常用对历史保持“温情与敬意”,来强调对本国历史的情感。由钱穆的话我常常想到一个问题:就是在今天我们如何了解国史?如果还是简单重复钱穆的话,意义就非常有限。不是说对本国历史保持“温情与敬意”不对,而是想强调对本国历史的“温情与敬意”不是无条件的,而应当先具一个基本的前提,这个前提就是:
一个国家的公民,有了解本国历史真相的权利,除有特殊约定的法律规定外,国家不能随意限制本国公民对自己国家历史的了解,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公民对本国历史的“温情与敬意”,首先是建立在他们有权了解本国历史真相的前提下的,如果不确立这个前提,单方面要求本国公民对本国历史保持“温情与敬意”是不公正的。我们今天了解国史应当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:
一个公民如果试图了解本国历史的真相,他们有权利自由讨论和获得对他们想要了解的历史真相的完整信息,如果一个公民不能完整了解本国历史的真相,再谈对本国历史保持“温情与敬意”就是一种虚伪。在这个前提下,公民对本国历史的理解应当按如下原则进行:
一、完整了解对历史现象研究的全部信息,至少理论上要意识到全世界对那些历史真相研究到了何种程度,而且尽可能获得完整详细史料。
二、对将要了解的历史要掌握完整的史料,这些史料可能因其它条件而无法获得(比如法律规定、经济条件限制等),但公民获得这些史料的权利是平等的,也是公开的自由的,他们事实上可能得不到完整的史料,但他们想得到这些史料的权利始终存在,且不能被剥夺。
三、公民了解的历史史料必须是完整的,同时也是真实的。
四、公民对自己了解的本国历史,有自由评论的权利,有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进行判断的权利,只要不违背人类文明的基本常识,不违背起码的知识体系和常识逻辑,他们有权利对自己判断的历史保持独立的观点和认识,国家不能预设自己对历史有天然解释权力,然后把自己解释的历史结论强加给公民。
五、公民对本国历史的“温情与敬意”要发自内心,政府不能用现实功利目的,诱导公民接受不经完整历史史料支持的历史结论,公民有对本国历史真相表达自己独立看法的权利。
六、公民有自由选择解释历史的理论模式、使用史料的学术规范、获得史料的统计模型的权利,只要这些解释历史的理论和方法在知识体系上自成一格,他们对历史的判断和结论都属于自由研究成果,都有作为知识积累存在的权利。
七、公民对历史真相有保持怀疑的权利,有要求完整公开档案的权利(在法律规定前提下),在完整历史档案没有自由公开前提下所做的历史研究,不能成为历史的结论。
八、公民不可能在穷尽历史史料的前提下来了解历史,但穷尽史料的努力是了解历史的常识,公民了解历史以前,先要了解相关历史档案的开放程度,国家对历史档案的开放程度是公民了解真实历史的基本常识。
弄不好,自己被自己忽悠了
咱中国,是盛产神奇玩意的地方。一般来说,玩意只当它玩意就好,玩完了哈哈一笑,是个乐子,前些年,外国有个变魔术的,把火车都变没了,也没人当真。可惜,中国人脑子、肚子和手里的诡道法术,多半是要拿出来忽悠人的,忽悠住了,黄白之物到手,忽悠不住,大不了换一个人接着来。忽悠的前提,就是有人当真。一般来说,忽悠人的人,自己多半都明白是怎么回事,大抵也就当一混的饭碗,人家尊自己为神仙什么的,自己也自称神仙,但对于自家有没有神术,其实门清。
不过,有的时候,专门忽悠别人的人,也会被自己忽悠了,忘乎所以,觉得自己真的有两下子,是什么什么转世。这里,关键是氛围,如果氛围比较诡异,周围人信邪的楞是比较多,这种事就比较容易发生。就像一个当官的,本来资质平平,可是周围人总是捧着他说高明,用不了多久也会自以为高明一样。
只是,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,义和团里,还真就有感觉自家有本事,真的可以挡住枪子的人。据当时的史料记载,闹义和团那阵,凡是有清军驻扎的地方,总是会有团民前来要求试枪,就是用真的快枪朝他们的肚子打一下。当时,距离鸦片战争已经有将近六十年,凡是正规的清朝军队,大多已经装备了西式快枪,即所谓的后膛枪,跟洋人手里的家伙,虽有精粗之别,其实差不太多。鉴于朝廷有明令褒奖义和团为义民,清军当然不敢造次,哪敢轻易开枪,可是人家缠住不放,非试不可,于是只好试试。只见来人口中念念有词,估计是咒语,可是听起来无非是什么“八戒悟空,不准透风”之类,然后身子一挺,就是八戒悟空了,坦出肚子,示意可以打了,这边拉枪栓,推子上膛,只听啪唧一声枪响,勇敢的团民,应声倒地。
在当时,像这样的勇者,还不算什么,还有搭台子,在庙会上公开表演用肚子挡火枪的。这里要注明一下,不是表演者不想用西式快枪,因为他们实在没有。在大庭广众之下,经过繁复的仪式表演和观众的催促之后,最后关头终于到了,表演者鼓起了他勇敢的肚子——只听“砰”的一声闷响,表演者漫慢跪了下来,最后倒在台上,肚子上留了一个巨大的血窟窿。显然,这位仁兄太实在,火枪里的药装的太足,而且真装砂子,以往,聪明人的表演,往往是药倒是装了,但是不多,而且砂子都在被打者的手里,枪一响,砂子就在肚子附近落下了。
钱穆写《国史大纲》的时候,特别在书前提醒读者,其中一处说:“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,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。”他还强调“否则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国史,不得云对本国史有知识。”
钱穆的本意是要当时的读者对中国历史不能简单否定,不能把自己国家的历史说得一无是处。钱穆完成本书在抗战期间,他对读者的忠告,在当时有特殊意义。后来我们经常用对历史保持“温情与敬意”,来强调对本国历史的情感。由钱穆的话我常常想到一个问题:就是在今天我们如何了解国史?如果还是简单重复钱穆的话,意义就非常有限。不是说对本国历史保持“温情与敬意”不对,而是想强调对本国历史的“温情与敬意”不是无条件的,而应当先具一个基本的前提,这个前提就是:
一个国家的公民,有了解本国历史真相的权利,除有特殊约定的法律规定外,国家不能随意限制本国公民对自己国家历史的了解,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公民对本国历史的“温情与敬意”,首先是建立在他们有权了解本国历史真相的前提下的,如果不确立这个前提,单方面要求本国公民对本国历史保持“温情与敬意”是不公正的。我们今天了解国史应当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:
一个公民如果试图了解本国历史的真相,他们有权利自由讨论和获得对他们想要了解的历史真相的完整信息,如果一个公民不能完整了解本国历史的真相,再谈对本国历史保持“温情与敬意”就是一种虚伪。在这个前提下,公民对本国历史的理解应当按如下原则进行:
一、完整了解对历史现象研究的全部信息,至少理论上要意识到全世界对那些历史真相研究到了何种程度,而且尽可能获得完整详细史料。
二、对将要了解的历史要掌握完整的史料,这些史料可能因其它条件而无法获得(比如法律规定、经济条件限制等),但公民获得这些史料的权利是平等的,也是公开的自由的,他们事实上可能得不到完整的史料,但他们想得到这些史料的权利始终存在,且不能被剥夺。
三、公民了解的历史史料必须是完整的,同时也是真实的。
四、公民对自己了解的本国历史,有自由评论的权利,有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进行判断的权利,只要不违背人类文明的基本常识,不违背起码的知识体系和常识逻辑,他们有权利对自己判断的历史保持独立的观点和认识,国家不能预设自己对历史有天然解释权力,然后把自己解释的历史结论强加给公民。
五、公民对本国历史的“温情与敬意”要发自内心,政府不能用现实功利目的,诱导公民接受不经完整历史史料支持的历史结论,公民有对本国历史真相表达自己独立看法的权利。
六、公民有自由选择解释历史的理论模式、使用史料的学术规范、获得史料的统计模型的权利,只要这些解释历史的理论和方法在知识体系上自成一格,他们对历史的判断和结论都属于自由研究成果,都有作为知识积累存在的权利。
七、公民对历史真相有保持怀疑的权利,有要求完整公开档案的权利(在法律规定前提下),在完整历史档案没有自由公开前提下所做的历史研究,不能成为历史的结论。
八、公民不可能在穷尽历史史料的前提下来了解历史,但穷尽史料的努力是了解历史的常识,公民了解历史以前,先要了解相关历史档案的开放程度,国家对历史档案的开放程度是公民了解真实历史的基本常识。
弄不好,自己被自己忽悠了
咱中国,是盛产神奇玩意的地方。一般来说,玩意只当它玩意就好,玩完了哈哈一笑,是个乐子,前些年,外国有个变魔术的,把火车都变没了,也没人当真。可惜,中国人脑子、肚子和手里的诡道法术,多半是要拿出来忽悠人的,忽悠住了,黄白之物到手,忽悠不住,大不了换一个人接着来。忽悠的前提,就是有人当真。一般来说,忽悠人的人,自己多半都明白是怎么回事,大抵也就当一混的饭碗,人家尊自己为神仙什么的,自己也自称神仙,但对于自家有没有神术,其实门清。
不过,有的时候,专门忽悠别人的人,也会被自己忽悠了,忘乎所以,觉得自己真的有两下子,是什么什么转世。这里,关键是氛围,如果氛围比较诡异,周围人信邪的楞是比较多,这种事就比较容易发生。就像一个当官的,本来资质平平,可是周围人总是捧着他说高明,用不了多久也会自以为高明一样。
只是,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,义和团里,还真就有感觉自家有本事,真的可以挡住枪子的人。据当时的史料记载,闹义和团那阵,凡是有清军驻扎的地方,总是会有团民前来要求试枪,就是用真的快枪朝他们的肚子打一下。当时,距离鸦片战争已经有将近六十年,凡是正规的清朝军队,大多已经装备了西式快枪,即所谓的后膛枪,跟洋人手里的家伙,虽有精粗之别,其实差不太多。鉴于朝廷有明令褒奖义和团为义民,清军当然不敢造次,哪敢轻易开枪,可是人家缠住不放,非试不可,于是只好试试。只见来人口中念念有词,估计是咒语,可是听起来无非是什么“八戒悟空,不准透风”之类,然后身子一挺,就是八戒悟空了,坦出肚子,示意可以打了,这边拉枪栓,推子上膛,只听啪唧一声枪响,勇敢的团民,应声倒地。
在当时,像这样的勇者,还不算什么,还有搭台子,在庙会上公开表演用肚子挡火枪的。这里要注明一下,不是表演者不想用西式快枪,因为他们实在没有。在大庭广众之下,经过繁复的仪式表演和观众的催促之后,最后关头终于到了,表演者鼓起了他勇敢的肚子——只听“砰”的一声闷响,表演者漫慢跪了下来,最后倒在台上,肚子上留了一个巨大的血窟窿。显然,这位仁兄太实在,火枪里的药装的太足,而且真装砂子,以往,聪明人的表演,往往是药倒是装了,但是不多,而且砂子都在被打者的手里,枪一响,砂子就在肚子附近落下了。
标签:
sdfds
所属版块
: 社会
: 社会
本文章引用通告地址(TrackBack Ping URL)为: 

本文章尚未被引用。
下一篇: 骗子和借口——凭什么说北京奥运不安全?
